记者12月10号从青海省商务厅召开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现场观摩会上获悉,今年青海省回收各类再生资源约200万吨,占全国总量的1.2%;实现销售额约40亿元,占全省GDP的2.1%;实现利税6800万元,占全省税收总额的0.2%。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和各类商品更新换代明显加快,使得再生资源产量逐年增加。据省商务厅调查,目前我省共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1000余家,约占全国总数的0.25%,从业人员5000余人,2013年全省再生资源回收量约200万吨。
由于我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大多为民营性质,规模普遍较低、缺乏大型龙头企业带动,大多数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在发展中存在体制机制、规划布局、社会重视程度、资源加工利用、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经营秩序等诸多问题和困难。为此,我省各级政府、企业和行业在废旧商品回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做了许多积极和有益的工作,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总体上保持了良好和较快发展。2009年,在省、市商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西宁市被国家商务部列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几年来经过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推进,目前已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为逐步实现行业整体发展和转型升级。省商务厅物资再生利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沈永龙告诉记者,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和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配套措施,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同时,在完善西宁市再生回收体系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进行试点,逐步向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