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我国电动车保有量在2亿辆以上,依然保持每年20%的增速。电动车的动力电池绝大多数配备铅蓄电池,约占90%以上。电池寿命在2年左右,因而我国年均产生150至200万吨废铅蓄电池。
我国应规范回收行为。比如在铅蓄电池上增加回收标志,强制对废铅蓄电池的回收利用;鼓励电池制造商通过其销售网络,以零售商为基点,建立有效新旧电池交换网络;针对再生铅产业各环节,应制定更严格的环保法规,对污染严重的再生铅企业实行重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最终迫使其关闭;还可选择确定再生铅产业集中区,进行废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的示范研究,建立示范工程及其配套管理系统,取得成功经验后在全行业推广等。
目前,成千上万的个体收购者仍是废铅蓄电池收集的主力军,约占60%的回收市场份额。个体收购者基本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酸液随意倾倒;国内大部分小再生铅厂也没有机械破碎设备,几乎都是人工粗放拆解,也没有防污措施,对其中无回收价值的废物随意丢弃或填埋,严重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