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处理涉嫌走私进口废物的联系配合办法》等规定,我关现通过竞价委托方式选定省级环保部门认可的具备相应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的单位,对废钢铁12.766吨进行无害化回收处理。现将竞价委托处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参加竞价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竞价投标企业必须为2008年取得国家进口废物许可证书的企业(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进口废物管理中心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2.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处理固体废物或竞价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不准参加同类固体废物处理竞价的企业,如仍在处罚期内,不允许参加本次竞价投标;
3.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不允许参加本次竞价投标。
二、参加竞价委托处理企业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签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签章的《限制进口类可作原料的废物进口批准证书》复印件;
3.签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签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签章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签章的固体废物处理方案及工艺流程图;
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备审,否则不予报名。
三、竞价投标要求:
1.竞价投标企业不得相互串通;
2.竞价投标企业必须遵守竞价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
3.中标企业自行办理固体废物转移审批手续,在提货前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环保部门同意企业接收处理及相关固体废物处理流程的函件,否则不予提货;
4.中标企业所缴纳款项必须全额从企业工商登记基本帐户汇出,否则视同变更中标企业,海关不予提货;
5.中标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自觉接受环保部门对处理过程的监督,违反环保部门规定处理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企业处理完毕一个月内应向海关和环保部门提交处理情况报告。
四、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12月25日上午11点。
五、看货集中时间:2008年12月23日、24日上午11点;
六、竞价投标时间:2008年12月25日上午11点。
七、报名及竞价投标地址:珠海市水湾路18号拱北海关财务装备处私货管理科。看货集中地址:拱北海关白石查验场
联系人:陆华宇 张振勤 联系电话:0756-8161549;8161560
特此公告
拱北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