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对于更新与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管理措施
随着我国汽车业的高速发展,今后对于报废汽车的回收与再利用有必要参考一些国外发达国家的成功做法与经验。现以日本、韩国、德国的有关技术与管理措施简要介绍如下。
1 .日本对于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措施与管理法规
日本是汽车的生产和消费大国,到 2000 年底,日本的汽车保有量已达 7300 万辆,每年有近 500 万辆的汽车更新报废 ( 登记注销 ) ,其中有近 l00 万辆作为二手车出口到其他国家和地区,其余 400 万辆由国内处理。起初,日本是以回收废钢铁资源为主要目的, 1985 年以后,随着日元升值,废钢铁价格越来越低,而报废汽车量越来越大;同时,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从此,汽车回收制度开始发生变化,逐渐由回收废钢铁转变为处理废弃物,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为主要目的。到 1990 年,拆解企业开始使用切片机、粉碎机及其他分选设备,对树脂类废弃物也开始进行回收利用。
日本的旧车及报废汽车主要是由汽车销售店和汽车维修厂来回收的。车主去销售店购买新车时,原有的旧车通过评估、作价,如果还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可用旧车抵价;相反,如果旧车已经没有使用价值,则车主需向销售店交纳一定的处理费用。汽车销售店回收来的旧车,交由拆解企业拆解。拆解企业首先将油箱内剩余的汽油放掉,然后将空调、蓄电池、废机油等对环境危害大的废弃物收集起来,交由专业处理公司处理。将重料件拆下,剩下的以车体为主的轻抛料,连同车座等一起用专用设备压成块,供出口或供给切片厂。在日本,报废车的零部件基本上是不用的,只有很少的一部分状况较好的发动机,如国外有订货,经过严格的台驾试验后,标明是“再生品”供出口。对于事故车,拆解厂则主要用来拆解二手零部件。二手零部件一般通过二手零部件信息网络寻找客户,价格只有新件的 l / 10~l / 5 ,主要销往国外,包括荷兰、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拆解剩下的车身压块或切片,大多数出口到韩国、中国等国家,仅 10 %左右在国内消化。压块到达金属切片厂后,首先通过一套专用设备进行预加工,然后进入粉碎机加工、分选,最终生产出 7 ~ 8 种主导产品,除拳头大小的废钢铁块销售给钢铁企业外,铜、铝、塑料等产品也分别供应给其他用户。占废车压块 30 %的终端垃圾 ( 不能利用的铅、塑料、纤维、橡胶、少量金属等混合物 ) 送垃圾填埋场填埋。日前,日本有 5100 多家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其中仅有 l / 4 的企业具有处理废弃物的特许。由于竞争激烈,一些企业通过少收甚至不收处理费的办法,从汽车销售店获得报废车,少数企业将垃圾随便找地方自行填埋,以逃避交纳处理费等,这是环境管理部门最为头疼的问题。
中央政府指导和管理报废汽车回收的机构主要是经济产业省和国土交通省。经济产业省负责研究制定指导报废汽车回收处理的政策法规.国土交通省实施对车辆和道路的交通管理。为进一步促进废旧汽车的回收处理, 2000 年 11 月,由日本自动车工业协会等 9 个相关业者发起,成立了日本废旧汽车回收促进中心,其目的主要是推行以生产者负责制为主的废旧汽车回收处理制度。目前,日本正在起草制定《汽车回收法》和修订《车辆注销登记法》,其中,《汽车回收法》的主要内容是,扩大汽车生产厂家回收废旧汽车的责任,并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消费者在购买新车时即交纳汽车回收处理费;对汽车制造企业提出的要求是,在设计与制造汽车时,要尽可能采用可回收再利用的材质和结构。修订的《车辆注销登记法》,要求在车辆登址、注销的各个环节中加强对更新汽车流向的信息管理,促进废旧汽车的回收、拆解及资源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