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示的企业名单中,包括因缺少相关材料或需要提供补充材料的18家待审企业,各企业务必在公示期内补齐相关材料。对12月17日17时(以传真收到时间为准)仍未收到补充材料的企业将不再延期受理,直接作不符合申报条件处理。
本次公示仅对名单内企业征求意见,不接受新申报,请名单内企业认真核对本企业名称是否正确。对以上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2013年12月17日17时前将书面意见送达商务部外贸司。
联系单位:外贸司 工业品二处
电话:010-65187417
传真:010-65197434
附件:1.2014年铁合金出口许可企业网上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