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世纪中期,英国是全世界工业最发达的国家,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锡和铜的生产国,随着时间的推移,工业需求不断增长,本国资源已经捉襟见肘,迫切地需要从国外的矿山大量进口工业原料。在当时的条件下,由于穿越大洋运送矿砂的货轮抵达时间没有规律,所以金属的价格起伏波动很大,金属商人和消费者要面对巨大的风险,1877年,一些金属交易商人成立了伦敦金属交易所并建立了规范化的交易方式。
交易所成立伊始,只交易铜和大锡。由于当时英国对铜和锡的需求很大,需要大量从智利和马来亚(现在的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运输过来。为了避免价格起落的风险和船运途中的其他风险,交易所确定以三个月为标准交割日期(因为当时从马来亚和智利海运至英国一般需要三个月时间)。
截至到2006年,交易所走过了129个春秋。随着历史的发展,交易所适时适势地逐步增加了新的交易品种和修改交割商品的品质等细则。1981年铜的标准提高至高级铜(high grade),1986年又提高至目前仍然执行的A级铜标准(Grade A)。1989年6月份,LME把锡的交割标准提高至目前的99.85%。1920年交易所正式引进铅锌,在此之前为非正式交易。铅的交割标准从开始交易至今基本没有改变。锌锭从引入交易所后几经提高交割质量标准,1986年正式确定为99.995%。1978年伦敦金属交易所正式引入原铝交易,交割质量标准为99.50%,1987年提高至目前的交割质量99.7%。1979年引入镍商品,1992年引入铝合金商品,1999年5月引入白银商品。但白银目前基本为OTC交易,即场外交易,非LME正式交易。2000年4月10日,在铜、铝、镍、铅、锌、锡六个商品的基础上创立了LMEX——伦敦金属交易所期货指数,与股指市场一样,指数可以交易但不能进行实物交割。2000年10月引入北美特殊铝合金商品,2005年5月引入聚乙烯和聚丙烯品种。
LME 坐落于伦敦金融城的中心,是世界上领先的有色金属市场。其会员遍布全球,95%的交易量来自海外。它是英国无形收入的重要提供者,每年交易额超过2万亿美元,产生2.5 亿英镑以上的海外收入。
第一部分 LME会员的构成
伦敦金属交易所的会员由7类会员构成,呈阶梯式分布,分别为:1.Ring Dealing Members(RDMs); 2. Associate Broker Clearing Members(ABCMs);3.Associate Trade Clearing Members(ATCMs);4. Associate Broker Members(ABMs);5. Associate Trade Members(ATMs); 6. 7. only for Individual and Honorary Member。各层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所区别,具体解释如下:
第一类:圈内会员Ring Dealing Members。伦敦金属交易所圈内会员必须是伦敦清算所的会员,同时也是英国金融监管局FSA的会员,并且获得英国2000金融服务与市场准则法授权。他们可以进入圈内进行公开叫价交易,可以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Interoffice trade,可以签发客户合约,即成为客户的“庄家”。目前伦敦金属交易所拥有11个圈内会员,即正式会员。由于交易所正式交易时围成一圈,故称其为圈内会员——Ring Dealing Members。这11家会员公司的名称是:Amalgamated Metal Trading Ltd(AMT德资); Barclays(英资); Calyon(美法合资);Man Financial Ltd (美资);Metdist Trading Ltd (印度, LME前主席Bagri控股);Natexis Metals Ltd(法资);Marex Financial Ltd (美资),Sempera Metals Ltd (美资);Societe Generale(法资); Sucden(UK) Ltd (英资);Triland Metals Ltd(日资)。
第二类:准经纪清算会员——Associate Broker Clearing Members。属伦敦清算所会员。第二种会员性质基本与第一种会员一致,除不能在圈内交易外,享有与第一种会员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其会员如:嘉吉、花期银行、德意志银行、汇丰银行、高盛(Goldman Sachs)等国际大型投资银行或投资公司。
第三类:准交易清算会员——Associate Trade Clearing Members。属伦敦清算所会员。只能通过一、二类会员进行交易,不能在圈内交易,也不能签发客户合约,其实质基本与客户一样,但可以自行与伦敦清算所进行自行业务的清算。其会员如:瑞士贸易商Glencore、挪威Hydro铝业公司以及荷兰Hunter Douglas公司等国际大型贸易或工业公司。
第四类:准经纪会员——Associate Broker Members。除不是伦敦清算所的成员和不能进入圈内进行交易外,其权利和义务基本与第一和第二类会员一样。是英国金融监管局FSA的会员,获得英国2000金融服务与市场准则法授权。可以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Interoffice trade,可以签发LME合约。其会员如ADM投资服务公司、Carr 期货公司、Fimat国际银行等专门经纪公司。
第五类:准交易会员——Associate Trade Members。向交易所缴纳少量的年费,享有一定的知情权,除此无其他权利。其成员主要为智利铜公司、美铝、加铝以及Billiton 等国际知名的消费商和生产厂家。
第六类和第七类会员为个人会员和荣誉会员,没有任何权利,没有实质意义。犹如“荣誉博士、荣誉市民、荣誉主席”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