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经信委、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共同研究制定的《山东省油气输送设施规划建设方案(2016年-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对外发布。根据《方案》,山东省将在青岛、日照、烟台、潍坊、东营、滨州等港口规划新建13座原油码头、38座油品和液体化工品码头以及3座LNG码头;到2020年,山东省沿海港口原油年接卸能力达2亿吨以上,油品和液体化工品码头年接卸能力1亿吨左右,LNG码头年接卸能力150亿立方米左右。
为提高山东沿海港口油气接卸能力,统筹沿海港口功能分布、岸线条件和油气运输需求,《方案》明确,将以青岛港、日照港、烟台港为主、潍坊港、东营港、滨州港等为辅,以进口原油LNG为重点,以中转运输原油、成品油为补充,将规划新建13座原油码头,新增年接卸能力11300万吨;规划新建油品和液体化工品码头38座,新增年接卸能力7005万吨;以及扩建LNG码头1座,规划新建LNG码头3座,新增年接卸能力110亿立方米。港口油气码头接卸能力能够有效满足今后及未来一个时期山东省内及周边省份油气接卸需求。
在原油码头方面,《方案》提出,青岛港黄岛港区不再新建原油码头及配套外输油管道,维持30万吨级、25万吨级和20万吨级原油码头各一座的发展格局,接卸能力5000万吨;青岛港董家口港区将新建30万吨级和10万吨级原油码头各1座,新增接卸能力2500万吨,共简称2座30万吨级和2座10万吨级原油码头,总接卸能力将达到5000万吨;日照岚山港区将新建30万吨级原油码头2座,新增接卸能力3500万吨,共建成4座30万吨级和1座10万吨级原油码头,总接卸能力将达到8100万吨;烟台西港区将新建30万吨级原油码头1座,10万吨级原油码头2座,新增接卸能力3200万吨,共建成2座30万吨级原油码头和2座10万吨级原油码头,总接卸能力将达到4800万吨;另外,东营港、滨州港、潍坊港将各新建2个5万吨级原油码头,年接卸运转原油能力2100万吨。
油品和液体化工品码头方面,青岛港董家口港区将新建3万吨级2座、2万吨级1座、3000吨级1座,新增年接卸能力520万吨,青岛港共建成油品和液体化工品码头27座,年接卸能力3245万吨;日照港将新建6座5万吨级、1座3万吨级、3座5000吨级,共建成20座,年接卸能力2420万吨;烟台港将新建3座10万吨级、4座5万吨级,新增年接卸能力2650万吨,共建成22座,年接卸能力3880万吨。
LNG码头方面,青岛港将现有LNG码头能力扩建至80亿立方米。日照港将新建LNG码头1座,年接卸能力20亿立方米。烟台港西港区和龙口港区分别新建LNG码头1座,年接卸能力分别为40亿立方米和10亿立方米。山东沿海港口新增LNG年接卸能力共110亿立方米。
另外,到2020年,山东省港区仓储设施将建成港口油气罐区137个,油气仓储能力将达到6600万立方米左右。其中,原油罐区66个,总罐容5000万立方米左右;成品油罐区59个,总罐容1400万立方米左右;LNG储罐12座,总罐容220万立方米左右。
在管网建设方面,山东省将改造淘汰老旧管道,规划新建7条原油管道,总长度达2379公里,年输送能力达到12800万吨,以及7条成品油管道和7条天然气主干管道,年输送能力分别达到4450万吨和410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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