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日前发布的2016年焦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通知显示,2016年河北省焦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80万吨,均位于邯郸市武安。
通知表示,在设备拆除阶段,由企业法人代表与市、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负责同志及业务经办人签订《落后(过剩)设备现场拆除见证书》。
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11月底前全面完成2016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包括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度、动态、典型经验。对于企业在关停淘汰、设备拆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早发现、及时上报、妥善化解。
企业完成主体设备拆除工作后,应及时向市、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淘汰产能、淘汰时间、淘汰方式、落后设备处理后的去向等内容。
待完成淘汰计划内所有企业的验收任务后,须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本市已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
通知要求,务必加强承担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严禁企业因设备即将关停而突击生产,杜绝列入淘汰计划的设备在拆除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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