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昨日发出通知要求,中央企业要切实加强资金预算管理,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其中,要加强高风险业务预算执行的及时跟踪和风险控制。
通知指出,国家实行从紧货币政策以来,企业资金头寸普遍趋紧,融资难度不断加大,加之国际金融市场持续动荡等因素,巩固资金链、防范财务风险是企业财务工作重中之重。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资金预算管理,进一步细化资金预算安排,科学预测年度资金收支与余缺,统筹规划生产经营与投融资活动的资金供求,坚持量入为出,不留缺口,稳健理财,谋求长期的资金动态平衡。
同时,要优化融资结构,创新融资方式,增强资金保障能力。资产负债率偏高、存在较大偿债压力的企业,应当适当压缩金融债务预算规模。要充分考虑资金承受能力,合理安排资本性支出规模与结构,严格控制资金来源未落实、投资前景不确定、不符合主业方向的投资预算,严格控制短贷长投。加强存货和应收款项的预算管控,重新评估客户信用,加强赊销额度的预算控制,落实清理催收责任,加快资金周转。合理安排集团内部担保规模,严格控制对外新增担保预算。
中央企业2009年预算管理工作要重点突出成本费用的预算控制。组织实施全员、全要素、全过程的成本费用预算管理体系,积极挖掘内部潜力,大力开展增收节支、降本增效工作;推进实施精细化管理,细化各项成本费用开支定额标准与预算控制目标,尽力压缩成本费用的预算规模,严格控制预算外开支,经营效益下滑的企业,不得扩大工资总额及可控费用的预算规模;落实成本费用预算控制目标与责任,强化成本费用的硬预算约束,加大成本费用预算执行的跟踪监督与考核奖惩力度;积极推行集中采购、定额管理、供应链管理和重要资源集中管理等管理方法,保障各项成本费用预算控制目标的有效执行,努力拓展盈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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