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10月27日对外公布:国务院已正式批复同意设立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
继沙头角、福田、盐田港保税区及盐田港物流保税园区四个保税区后,深圳第五个保税区前海湾保税港区日前获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这是继青岛前湾保税港区以后,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内第9个保税港区。
据介绍,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规划控制面积3.71平方公里,其功能包括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保税港区享受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主要税收政策有: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据了解,前海湾保税港区位于深圳港西部港区。经国务院批复的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规划控制面积3.71209平方公里,东至铲湾路,南以平南铁路、妈湾大道以及妈湾电厂北侧连线为界,西以妈湾港区码头岸线为界,北以妈湾大道、嘉实多南油厂北侧、兴海大道以及临海路连线为界。
今年1-9月,深圳西部港区完成集装箱吞吐量908万标箱,比去年同期增长12.8%。设立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有利于完善深圳港的配套功能,提升深圳的国际竞争力。(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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