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全球铁矿石价格谈判相持时间空前长久。直至5月16日,巴西矿业巨头淡水河谷公司与德国钢厂蒂森克虏伯公司出人意料议定“矿价上涨19%”的今年“第一价”。但中国钢厂随即对这一价格协议的代表性提出质疑。
相关人士表示,德国蒂森克虏伯公司作为欧洲的大钢铁公司,应该有定价的能力,但它不了解中国市场的情况,其定价对中国市场的代表性不足。因此要中国钢厂接受这样的“不足以代表中国市场情况”的价格是不合理的。
此间多位分析人士认为,与欧洲、日韩的成熟钢铁工业相比,中国钢铁业正处于发展过程中,消化高成本的能力还不强。这种差距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存在。因此现行的铁矿石价格谈判机制应该把中国钢铁业“发展中”的因素充分考虑进去。
自从“淡水河谷-蒂森克虏伯价格”公布后,全球除中国外的主要大钢厂都已表示“追随”。但市场人士也注意到,在已发布的价格信息中,所涉及的具体“品种”(指不同矿点的不同质量的矿石)十分有限,淡水河谷公司迄今发布的一系列价格协议中所涉及的铁精粉矿只有2个代表性“品种”。澳矿的信息也较为笼统。“中国钢厂完全可以在尚未发布价格的其它品种上与矿山方面继续协商价格”。
据了解,过去矿价谈判主要围绕一些主要品种进行定价,其它品种“自动参照”。其实,中国钢厂从全球主要矿石企业进口的铁矿石“品种”有几十种,除主要品种之外的品种矿进口量也不少,其供需各有特点,品位质量各不相同,针对这些品种也进行价格谈判,应该有其依据。长期以来,业内对铁矿石谈判中形成的“一家谈成,全球追随,全年矿价铁板一块”的“惯例”也提出了不少质疑之声。
分析人士认为,在探讨完善定价机制的同时,中国国内的铁矿石贸易市场也应该进一步加强自律,尽可能消除虚假需求的成分,以免夸大需求影响矿业和钢铁业的长期合作。中国钢铁业淘汰落后产能、实施结构调整的目标也应尽快落实,以合理调整对矿石的需求。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