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公司最近推出的煤炭行业研究报告称,资源税改革可能即将启动,明年征收方式将原来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资源税改革明年肯定要推。”山西省经委能源处负责人刘志钧日前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有关部门已经到地方征求过他们的意见,改革现有征收方式,提高征收税率是早晚的事。
考虑到资源税改革增加煤炭开采成本的影响,刘预计本月下旬全国煤炭订货会上,合同煤价在去年基础上将有适当提高。
“改革方向已经基本明确了,现在只是时机选择的问题。”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理事长苏立功说,2009年资源税改革将择机出台,主要是两点:一是征收方式,将从目前的从量定额征收改为从价定率计征;二是适当提高征收标准。
现行税率偏低
去年,受财政部税政司的委托,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完成了《煤炭企业税费制度改革》的研究课题,给财政部门推行资源税改革提供决策咨询。
他们在提交给财政部的研究报告中,对现行从量定额计征与从价定率计征这两种征收办法做了比较。得出的结论是:现行计征办法制定定额标准时人为因素较多,不能及时反映价格变动对税收的影响,且税收不与价格挂钩,不利于发挥其调节收益分配的功能;而从价定率计征是世界上主要产煤国家通用的煤炭资源税征收办法,比较适合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税的征收。
中国煤炭行业由于市场发育不成熟,煤炭价格种类繁多,同时存在矿场车板含税价、坑口价、港口平仓价、到站价等多个价格。报告在综合比较后认为,从煤炭生产加工过程来看,应以原煤和选煤为计征对象,以矿场车板不含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在税率问题上,现在原煤每吨征收资源税2-5元,焦煤8元,平均3。5元,约为煤炭销售价格的1%。”苏立功认为这个征收标准偏低,可以适当提高到3%,但最好能和国土部门的煤炭资源补偿费进行合并,使税费改革同步推进。
分两步推进资源税改革
在多套方案提出后,煤炭业知情人士透露,财政部门设想分两步推进资源税改革,先提高到5%,待条件成熟时再提高到10%。这个方案已经各方面论证,将择机出台。
市场人士测算,如果按10%税率征收资源税,对煤炭企业的净利润影响平均在20%以上。某煤炭企业财务人员向记者透露,1994年税制改革,开征资源税以来,按工业总产值计算,中国煤炭企业平均税收总体负担在20%以上。
据苏透露,煤炭主产区如山西等地的地方政府,对增值税改革和资源税改革的态度是:改革可以推开,但调整幅度不宜过大。(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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