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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计划调整钢材进出口税收政策

在钢材出口量大幅下滑,进口钢材不断涌入国内市场的背景下,中国政府计划在3月完成钢材产品进出口税率调整的方案以及实施公平贸易的政策。
  由于金融危机导致海外市场需求下降,从2008年8月开始,中国钢材出口量持续下滑,单月出口量由当月的768万吨锐减至11月的295万吨。2008年11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宣布,从当年12月1日起,取消部分钢材的出口关税,希望以政策刺激钢材出口。但这一政策并未带来持续的提升效应。去年12月的钢材出口量虽小幅上升至317万吨,但今年1月的出口量又下滑到191万吨,创下至2006年1月以来的新低。
  为此,近期通过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下称《规划》)进一步提出:要改善进出口环境,实施适度灵活的出口税收政策,稳定钢铁产品国际市场份额;同时要研究解决国产钢材和进口钢材公平税赋政策,今年一季度提出具体实施措施。
  《规划》指出,在继续对低附加值产品实施控制出口的政策导向下,适当调整高附加值钢材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
  具体措施为:继续实行生铁、铁合金、钢坯、钢锭以及附加值较低的线材、螺纹钢征收10%-25%的出口关税;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提高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措施,适时提高技术含量、附加值高的钢材产品出口退税率。《规划》指出,积极组织协会和企业,应对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摩擦,争取良好的国际贸易环境,确保直接出口和间接出口维持在钢铁生产总量的15%以上。
  对于进口钢材,《规划》表示,对国内能够生产、在质量上满足下游加工企业需要的进口钢材,逐步恢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为国内钢铁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MSN中文网)

[中国金属新闻网]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worldmetal.cn/steel/show-4423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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