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省级财政的透明度如何?全国政协委员蒋洪所在研究机构主持的一项调查显示,答案不容乐观。
为此他向全国政协提交提案,建议修订预算法,规定政府财政必须公开透明,财政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调查显示财政信息透明度偏低
蒋洪是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2008年9月,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四个月之后,其所在中心组织上百名学生,对31个省级政府财政进行了调查。他们以普通公民的身份,按上述条例规定向各省级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财政厅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通过对政府网站和出版物检索来收集财政信息。
结果表明,在这项研究所设定的113项基本财政信息中,公众能够获得的信息平均为22项,仅约为所调查信息的五分之一。
与此同时,项目组也向各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发出调查函,从反馈的调查表来看,各省人大财经委所能获得的财政信息的平均状况,与普通公民几乎不相上下。
据蒋洪介绍,该项评估所采取的是一种要求非常低的评判标准,调查只考察财政信息是否能够获得,没有考虑这些信息的规范性、真实性与及时性,也没有过多地涉及信息细节。类似申请公开的信息在美国、日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等政府网站上都可以找得到,但是在他们的调查中,很多时候都是先找到信息办,然后信息办要求找财政厅,财政厅又推说一些具体部门。
根据这一调查,该中心完成了一份《中国省级财政信息透明度评估报告》,正准备公开出版。其中开列了全国31个省(区市)得分及排名。排名靠前的包括福建、内蒙古、安徽、北京、辽宁、天津、四川、河南及青海。
财政信息中有一块是公共基金,它包括一般政府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和各专项基金以及国有企业基金。从头到尾都参与调查的上海财大副教授徐曙娜负责113项指标的细化,她告诉记者,调查的各省属国企基金的信息收获最少,上市国企还好,非上市国企几乎一无所获。“有几个省有社保基金的公告,但是内容也非常少,政府基金稍好,但预算外资金透明度也很差,最多知道一个总数,相关细节都不清楚。”
[中国金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