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在其四届二次会员大会上首次向会员企业发出《废钢铁行业国内废钢市场贸易秩序自律公约》、《废钢铁行业进口废钢市场贸易秩序自律公约》讨论稿。
《废钢铁行业国内废钢市场贸易秩序自律公约》的主要内容包括:钢铁企业和专业化废钢加工配送贸易企业都要加强采购渠道的开拓和网络的科学管理,保证废钢铁资源供应链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供需双方要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公平公正的长期合作机制,废钢铁贸易企业要自觉维护和遵守市场秩序,共同建立、培育废钢铁市场新秩序,实现同舟共济、共同发展。废钢采购企业要建立科学的价格管理体系,合理确定价位好定价周期。
《废钢铁行业进口废钢生产贸易秩序自律公约》旨在提升中国钢铁企业在国际废钢生产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该公约提出要建立进口废钢价格信息协调组,促进进口废钢贸易同一机制的建设和健康发展。
两个公约均要求,废钢供应企业不允许将废钢资源(包括进口废钢)销售给我国《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和《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规定淘汰的落后产能企业,严于自律,防止废钢资源流失。
从监督的角度,公约倡议会员单位要自觉执行公约。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为公约监督机构,对违反自律公约的行为及时给予指正,并根据其违约情况分别采取发批评提示函、行业通报,情节严重的可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报告、依法查处,取消其准入或进口资格。
废钢协会秘书长闫启平认为,本次会议是我国钢铁工业在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下,国内废钢市场走势仍不明朗、进口废钢市场开始复苏、废钢铁产业改革深入发展呢、钢铁行业全面贯彻《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形势下召开的。提出这两个公约,是出于促进国内废钢铁市场和进口废钢铁市场两个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考虑,也是当前废钢产业发展的要求。受2008年开始的金融危机的冲击,国内、进口废钢市场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起大落,在这个过程中供需双方都受到很大的伤害和经济损失。痛定思痛,未来稳定市场,规避风险,广大会员呼吁规范市场秩序、完善行规行约、加强自律机制建设,这两个公约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应运而生的。
一些企业代表表示,公约是一种行业自律性约束机制,非常必要,如果能在企业中落到实处,有理由规范进口贸易行为,促进我国国内和进口废钢市场的健康发展。该协会表示,接下来将继续推进公约的签订和落实。
在本次会上,环保部废钢进口登记管理中心、国家海关总署政法司贸易管制处有关负责人分别解读了我国进口废钢铁环保政策和审核程序,介绍了我国进口废物海关管理的政策法规、通关程序、存在问题及管理规范,受到与会代表的关注。
(来源:中国行业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