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阳市服务业委员会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国家关于汽车以旧换新、汽车摩托车下乡新政策,在沈阳已经全面推进,汽车以旧换新的单车补贴金额标准提高到5000元至1.8万元。
据沈阳市服务业委员会副主任马闯介绍,根据有关精神,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由3000-6000元调整到5000-1.8万元。其中,重、中、轻、微型载货车的补贴标准分别调整为1.8万元、1.3万元、9000元、6000元;大、中、小、微型载客车分别调整为1.8万元、1.1万元、7000元、5000元;1.35升及以上、1-1.35升、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分别调整为1.8万元、1万元、6000元。同时,将车辆使用年计算的终止日期调整为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
沈阳市服务业委员会副巡视员刘世斌说,国家的这项以旧换新政策,意在减少污染问题。今年补贴金额提至去年的2-3倍,可以有效地促进高污染排放的“黄标车”尽早退出承运市场。
除此以外,汽车下乡政策延长实施至今年年底,已纳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的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到2013年1月31日,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政策延长至2010年底,优惠由减免5%降至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