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这七项任务涵盖了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继续深化跨部门并联审批、大力推行网上审批、重点推进镇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简政放权等领域。
《通知》明确了佛山市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目标:改革后,佛山市审批事项、环节将进一步精简,一市五区审批具体执行标准进一步统一;各区全面实行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科室集中;简政放权进一步规范,市向区放权更加彻底到位;行政服务网点向基层延伸,两年内全市所有镇街建有行政服务中心,有条件的区在村居建有行政服务代办点;“一站式”网上审批服务更加便捷,实现网上在线申报的项目不断增多;市、区之间和平行部门之间逐步实现审批业务信息互通共享、审批业务流程无缝对接、审批操作联网协同,争取两年内全市使用统一的行政审批业务操作平台;工程报建、工商登记和房地产登记三大领域跨部门并联审批流程更加优化,纳入并联审批流程改革的项目进一步增多。
亮点点击
具体执行标准五区统一
按照《通知》,佛山市将进一步统一一市五区行政审批执行标准和技术指标、技术规范。一市五区审批具体执行标准将进一步统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有利于避免隐性的地方保护主义和一些“猫腻”,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比如容积率审查,哪怕0.1个误差都意味着很大的经济利益。还有项目建设招标过程中,对建筑企业资格准入标准如果不统一,这个区严一些,那个区松一些,都可能带来一些不公平的现象。”
设独立科室减少重复
按照文件要求,各区全面实行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科室集中,初步建立决策、审批和监督相互分离又相互协调的审批工作机制,原则上审批事项多、业务量大的部门要设立独立的审批服务科,将所有审批职能划入该科室;这将很好地避免同一个项目要跑不同科室,造成流程和环节的交叉及重复。对于办事者来说可少跑腿、少打印文件。
向较大镇街下放审批权
佛山市将继续推进各区、各市直部门向较大镇街委托或下放审批事权,暂不能委托或下放的将服务窗口前移到镇街。《通知》明确,2010年第一季度制定出台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简政放权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全市推进简政放权工作。继续推进市直部门向各区放权,凡是不涉及统筹协调和法律法规规定既可以由市实施又可以由区实施的,按就近服务、方便管理的原则,尽量委托或下放各区实施;重点解决“放一截留一截”的问题。
CEPA项目有“绿色通道”
《通知》明确,将积极在市、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开辟CEPA项目绿色通道,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制定服务指引,健全工作机制,为CEPA项目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服务。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建立绿色通道,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和全程代办制度,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