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
(一)、内资生产企业(含新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的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 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2)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 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税率-退税率)。
当生产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且 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
(1)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 ×退税率时:
当期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2)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 退税率时: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
(二)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的,按如下公式 计算"免、抵、退"税:
(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 ×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 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退税率)
公式所列的"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原则上以核销时海 关计算免征增值税的价格掌握。
(2)其余"免、抵、退"税公式按前述公式执行。
上述公式中的"本期"是指"本半年(季、月)"或"本年", "上期"是指"上半年(季、月)"或"上年"。
(三)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
(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 ×(征税税率-退税税率)
(2)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外 销货物销售额÷当期累计全部货物销售额)
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应退税额=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出 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
(四)对外修理修配的出口退税计算(外贸企业)
应退税额=修理修配金额×退税率。
(五)出口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退税计算
应退税额=(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等发票进项金额+工缴费发票金额) ×退税率
(六)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计算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出口数量)×税率(单位税额)
(七)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税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应按下列 公式计算
进项 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的)销售金额
= ---×退税率
税额 (1+征收率)
成本价格:
下面以货物收购价格为100, 退税税率为13%来计算产品成本和价格。
货物收购含税价格为100
退税税率为13%
应退税金额为100/1.17*0.13=11.11
出口成本100-11.11=88.89
出口货物成本 88.89/8.03=11.07$
这个成本只是估算出来的,因为计算成本时还必须考虑运费,保险费,退税利息和其他费用。在实际计算成本的时候可以把这些费用换算成美圆计,加到成本中。
从上边的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货物收购价格和出口货物是存在一定对应关系的,这个比率为100/11.07=9.03。
这个比率跟退税率和汇率是相关联的,会随着退税率和汇率的变化而变化,还没有一个名词可以描述它,我们姑且把它称为成本率吧,在数学运算中,它并不是一个常数。
这个成本率并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换汇成本,换汇成本是购货实际成本和卖价之间的比例,因为以上是计算成本,所以实际上的换汇成本就是汇率8.03。
很多人在计算出口成本的时候直接用货物价格除以汇率,实际上这是一种很不科学的计算方法,因为没有把退税的因素考虑进去。这时候的的成本率就是8.03,跟汇率是一样的, 也就意味着出口的利润就是退税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