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务部5月17日公布对华输美钢绞线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终裁结果,认定中国企业倾销幅度为42.97至193.55%,补贴幅度为8.85至45.85%。
商务部公平局5月18日消息,2010年5月17日,美商务部公布对华输美钢绞线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终裁结果,认定中国企业倾销幅度为42.97至193.55%,补贴幅度为8.85至45.85%。美商务部将指示美海关对涉案产品征收现金保证金或保函。下一步,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10年6月28日做出该案的损害调查终裁。
该案涉案产品海关税号为7312.10.3010和7312.10.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