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铅锌工业结构调整的指导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原则。以规范铅锌行业投资行为、转变铅锌工业增长方式为中
心,以结构调整为重点,按照结构优化、技术进步、科学规划、节能降耗、保
护环境、安全生产的原则进行宏观引导,做到规范投资、有序发展,提高企业
技术装备水平,加强环保,调整产业结构,改善产品结构,促进铅锌工业可持
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保持铅锌供需基本平衡,按照规划有序发展,限制铅锌
冶炼能力盲目增长。2010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后,将精铅年产能控制在400万吨
以内,锌年产能控制在500万吨以内。加强国内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快实施“走
出去”战略,提高原料保障程度;同时要大力发展铅锌再生利用产业,使再生
资源消费量达到总消费量的30%。
企业组织结构方面,在控制冶炼能力盲目增长的前提下,扶优汰劣,调整
结构,推动优势骨干冶炼企业、矿山企业的联合重组,使骨干冶炼企业的产量
达到总产量的70%以上。
技术结构方面,铅冶炼全部采用富氧强化熔炼、艾萨炉熔炼、卡尔多炉熔
炼等资源回收率高、能耗低、环保达标的先进粗铅冶炼工艺;铅冶炼综合能耗
600千克标准煤/吨,冶炼总回收率达到97%;粗铅冶炼焦耗350千克/吨,电铅直
流电耗降低到110千瓦时/吨,总硫利用率大于95%,循环水利用率达到95%。锌
冶炼精馏锌综合能耗1900千克标准煤/吨,电锌综合能耗1700千克标准煤/吨,
冶炼总回收率达到98%;蒸馏锌煤耗1250千克/吨,电锌直流电耗降低到2900千
瓦时/吨,总硫利用率大于96%,循环水利用率达到95%。二氧化硫、粉尘排放达
标。有价金属回收率达到95%。
三、主要政策措施
(一)加强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布局指导
按照可持续发展要求,制定铅锌工业产业发展政策,统筹考虑资源、环
境、能源等因素搞好规划布局。规划新增产能要与淘汰落后、调整结构的目标
密切结合。加快制定铅锌冶炼市场准入条件,从布局和外部生产条件、工艺装
备、能源消耗、资源消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严把准入关,促进结构
优化。
(二)加强产业政策与土地、信贷、环保、安全等政策的协调配合,严格
控制新开工项目
强化土地、信贷审核,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铅锌冶炼行
业的信贷投放。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条件和信贷原则的铅锌冶炼
建设项目给予支持;对于盲目投资、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采用国
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以及未按规定程序备案的铅锌冶炼项目和企业,
一律不予提供土地,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不办理环保和安全生
产、工业卫生等相关手续。调整外商投资目录,禁止技术水平低、消耗高、污
染严重的外资项目进入。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
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0号)等规定,禁止新建落后生产能力和不具备
经济规模的冶炼项目。新建铅冶炼项目,单系统规模必须达到5万吨/年(不含5
万吨)以上,必须采用富氧强化熔炼、艾萨炉熔炼、卡尔多炉熔炼等先进的工
艺和双转双吸制酸系统,循环水利用率达到95%以上;新建锌冶炼项目,单系统
规模必须达到10万吨/年及以上,必须采用109平方米以上的沸腾焙烧炉等先进
冶炼工艺和双转双吸等制酸系统,循环水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的力度
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等产业政策规定,立即淘汰
土烧结盘、简易高炉、烧结锅、烧结盘等落后方式炼铅工艺及设备,以及用坩
埚炉熔炼再生铅工艺,用土制马弗炉、马槽炉、横罐、小竖罐等进行焙烧再又
简易冷凝设施收尘等落后方式炼锌或氧化锌工艺。在2008年底前淘汰经改造环
保仍不能达标或者未配套制酸及尾气吸收系统的烧结机炼铅工艺。
对落后生产能力及违反产业政策的新投产锌冶炼项目实行差别电价政策,
充分利用经济手段淘汰落后。
发展循环经济,支持铅锌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鼓励再生行业走规模化、
环保型的发展之路。提高铅再生回收企业的技术和环保水平,新建再生铅项
目,规模必须在1万吨/年以上,禁止利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建设再生铅项目;
利用再生锌产业处于起步阶段的有利时机规范其发展行为。
支持优势企业继续实施改革、改组和改造,提高国际竞争力。支持冶炼企
业与矿山企业联合,优势互补;制止不具备条件的矿山企业建设冶炼项目。加
大对优势骨干企业的支持力度,提高产业集中度;规范市场秩序,避免无序竞
争。坚持技术改造与淘汰落后相结合,上大与关小相结合,建立政策支持下的
退出机制。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严格规范铅锌企业的改制工作,采取有效措
施防范企业借重组改制之机逃废银行债务。
(四)综合利用和节约资源,加大对铅锌矿产资源勘探和海外资源开发的
支持力度
所有铅锌冶炼投资项目必须具备有价金属综合利用建设内容,否则一律不
予备案。支持铅锌伴生有价金属回收利用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鼓励企业通过
技术改造提高现有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综合回收有价金属水平。坚持资源开发与
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支持优势冶炼企业同地勘企业合作,加强地质找
矿,增加后备资源。要按照《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
通知》(国发[2005]28号)精神,规范铅锌矿山项目的建设行为,严厉打击无
证勘查和开采铅锌矿等违法行为,关闭破坏环境、污染严重的矿山企业,积极
推进铅锌资源整合,合理布局,实现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依照《安全生
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等有关规定,铅锌矿山企业要依法取得安
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制定海外资源
开发战略和规划,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除取得铅锌精矿外,也鼓励在
国外建设冶炼厂,改变单纯大量进口精矿的模式。
(五)加强环境保护和协调发展
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按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
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GB8978-1996)、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有关要求进行督查,待《有色金属
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铅锌工业》发布后按其执行,防止铅冶炼二氧化硫污染
以及锌冶炼热酸浸出锌渣中汞、镉、砷等有害重金属离子随意堆放造成的污
染。严禁铅锌冶炼厂废水中重金属离子、苯和酚等有害物质不达标排放。
(六)加强进出口管理
统筹研究并逐步完善铅锌产品进出口税收的有关政策。充分发挥骨干企业
和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加强铅锌精矿进口协调和日常监管;发挥中介组织
作用,搞好行业自律,规范进出口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