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铅锌行业准入条件》浮出水面。《铅锌行业准入条件》对铅锌矿山、冶炼、再生利用建设项目,在企业布局及规模和外部条件、工艺装备、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五方面都做了明确要求。
新项目须年产5万吨以上
根据规定,新建或者改、扩建的铅锌矿山、冶炼、再生利用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必须依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制度。
新建铅、锌冶炼项目,单系列铅冶炼能力必须达到5万吨/年(不含5万吨)以上;单系列锌冶炼规模必须达到10万吨/年及以上。现有再生铅企业的生产准入规模应大于10000吨/年;改造、扩建再生铅项目,规模必须在2万吨/年以上;新建再生铅项目,规模必须大于5万吨/年。
在矿山开发方面,新建铅锌矿山最低生产建设规模不得低于单体矿3万吨/年,服务年限必须在15年以上,中型矿山单体矿生产建设规模应大于30万吨/年。
矿山投资项目,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矿山开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矿山开发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铅锌矿山、冶炼、再生利用项目资本金比例要达到35%及以上。
另外,准入条件在工艺装备、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也都有相当明晰的规定。
为结构调整铺平道路
准入条件的出台,将为铅锌行业结构调整铺平道路。
据了解,去年10月份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九部委,联合就规范铅锌行业投资行为加快结构调整下发通知。针对当前铅锌行业存在的深层次矛盾以及引发的投资热问题,提出2010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2005年底,全国规模以上矿山采选企业411家,铅锌冶炼企业466家,2005年底的生产能力约为粗铅220万吨、电铅280万吨,锌340万吨。
但是,我国铅锌工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结构性和体制性的深层次矛盾也变得十分突出。主要表现为:一是资源紧缺,严重影响铅锌工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结构性矛盾突出,行业利润向矿山采选业过度转移。三是行业集中度下降,企业竞争力不强。四是铅冶炼工艺及技术装备水平差,落后的锌冶炼能力尚占一定比例。五是环境影响大,一些企业资源浪费严重。六是铅锌冶炼盲目投资问题严重。
分析人士指出,《铅锌行业准入条件》的用意就在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保持铅锌供需基本平衡,按照规划有序发展,限制铅锌冶炼能力盲目增长。其目标是,2010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后,将精铅年产能控制在400万吨以内,锌年产能控制在500万吨以内。加强国内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发展铅锌再生利用产业,使再生资源消费量达到总消费量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