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赣州市赣南宾馆召开的江西省钨矿稀土矿总量控制工作会议上,传达了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07年全省钨矿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07]64号)精神,2007年,江西省钨矿开采总量指标为33000吨。分配给赣州市21910吨,较上年减少1010吨,占全省总量指标的66.4%,其中地方钨矿9410(含伴生钨精矿综合回收800吨),江西省两个钨业集团公司驻赣州市钨矿山12500吨。全省稀土矿(REO)开采总量7400吨,分配给赣州市7380吨,较上年增加560吨。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领导在会上指出,江西省将根据国家的要求,进一步严格对国家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管理,严格控制开采总量。会议对全省钨矿稀土矿2006年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对超指标开采的17个钨矿、38个稀土矿进行了通报。会上,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与所有钨矿、稀土矿企业分别签订了2007年度开采总量控制责任状和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