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受理范围:
注册在上海、江苏省、浙江省、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北京、天津、济南、青岛、福州、厦门、广州、珠海、深圳、兰州、银川、武汉、成都、重庆、昆明、广东省、湖南省、广西省等地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二、申请企业的基本条件:
1、公司成立时间超过二年
2、必须有所得税税单(免税的除外)
3、贷款卡里的信息必须是“正常”贷款评级
4、公司的大股东须同意提供个人担保
5、一次性贷款手续费: 1%×总额度,预先缴纳部分作为手续费(保证金)
估价费——住宅:评估金额的0.1%左右;商铺: 评估金额的0.13%-0.15%;
律师费——RMB4,000 – 10,000;(根据贷款金额调整)
公证费——贷款金额的0.2%-0.3%;
基本火险保险费——年费率0.05%;(指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和平安保险公司)(贷款金额× 0.05% × 贷款年限);
抵押登记费——RMB200(部分地区的交易中心按抵押金额的比例收费)。
6、银行接受的抵押品:住宅、办公楼、商铺;房龄
7、净现金流量为正
三、贷款期限:
1--5年
四、成数:
最高8成
五、贷款年利率:
7.605%
六、抵押房产:
为办公楼/商铺(地点目前限制为上海/深圳)楼龄一般在10年以内
七、企业要求:
为中小企业(三外亦可)
八、贷款的企业需要提供的基本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公司的贷款卡及密码;
2、作为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
3、财务报表(有审计报告提供2年,未经审计的请提供3年);
4、前两年企业所得税税单、2005年银行对账单;
5、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6、个人股东股份大于或等于20%,需提供个人资信报告(身份证非沪籍并在上海没有个人银行借款历史的可暂不提供);
7、贷款用途说明、还款来源说明;
8、公司的简单介绍(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目前运营状况、主要的供货方及客户、公司到目前为止是否有银行贷款等);
9、主要负责人的简历(如董事长、总经理、人事经理、财务总监的简单任职经理,时间、具体公司、具体职位);
九、操作流程:
客户提供资料
银行指定的评估公司作房产评估
银行审批,客户缴纳保证金
律师出具合同
客户签署合同并公证
律师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客户办理抵押房产保险
客户在银行开户
银行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