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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缰的基层银行一把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24-12-26  作者:中金商贸信息中心

  本刊记者 高娃

  近期国内中行黑龙江案、建行吉林案、农行内蒙古案等银行业大案,绝大部分都发生在基层。基层银行一把手如同脱缰野马,一次次冲破银行监管的底线。

  中国银监会正在不遗余力地推行着风险内控的建设,于2005年2月1日执行了《商业银 行内控评价试行办法》。该《办法》要求商业银行从零散的、静态的、被动的内部控制规章向建立系统的、动态的、主动的内部控制体系转变,要求商业银行向监管部门、社会、市场提供一套全面和可证实的内部控制体系。

  内控机制的逐步完善正是

银行改革亟待达到的目标。而中行高山案件的爆发,信用社主任与农行的联合作案以及民生银行承兑汇票案的浮出水面,再次为人们敲响了警钟。纵观这些案件,无一不与基层银行一把手有关。

  无法无天的基层一把手

  大盗高山

  2005年1月4日震惊国内外的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近10亿元存款被盗,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如若无人境地将10亿元卷走,至今未落法网。

  分析高山作案手法其实并不高明,也并非无法预防、无法制止。据《财经》报道,相当一部分资金在企业存入银行之初,就被通过“背书转让”形式转到其他账户上了,根本未进入企业最初开立的账户。所谓“背书转让”,就是持票人在票据的背面签字或作出一定的批注,表示对票据作出转让的行为。

  业内人士分析,诸多企业存在河松街中行的票据之所以能被神不知鬼不觉地背书转让出去,无非几种途径:一是企业相关人员与高山串谋,表面上在河松街中行开有账户,但企业支票一经划出,即通过背书转让或者其他转账方式转至其他账户用作它途。

  第二种途径是,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开立账户之初,其预留印鉴即被高山调换成其控制的印鉴。具体安排是:银行上门为企业办理开户手续,然后中途把企业预留印鉴偷换。这样,企业账户的支配权一开始就掌握在高山手里,可以任意调度资金。此后,每当企业有大笔资金存入,高山通过派人进行上门服务,在把支票取回银行途中,就可把企业支票通过背书的方式逐笔划入他所控制的账户,且每笔都不大,分别进入不同账户;然后再通过这些账户把钱转出。两种途径高山对企业出具的都是虚假的存款证明和对账单。

  进行这种“上门服务”的偷梁换柱活动时,高山还专门聘用了一个叫刘静的编外人员,帮助银行办理企业上门服务业务,主要就是收送支票,送对账单,有时甚至还帮企业提款。这事实上割断了企业和真正的银行业务员之间的沟通和往来,使得高山更容易绕开银行内部的监管体系。

  正常情况下,企业要在银行开户,必须出具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和中国人民银行的开户许可等证明材料。但银行为了争取存款、发展业务,对设立账户审查不严,使高山有机可乘,让部分企业高层的“小金库”,在不提供这些证明的情况下开立帐户。而正是这些“小金库”存款,使高山的背书转让显得格外方便。企业高层不仅可以将“小金库”存在银行,还可以拿高额利息回报,即使发现高山有时将其存款划出,也不敢张扬。

  高山规避监管的另一个精心设计之处在于,尽管具备同城结算资格,河松街中行始终没有进入同城结算系统。这样,在开展对公业务过程中,河松街中行从来没有使用过人民银行分配给它的同城交换号,其所有业务都是透过道里支行的同城结算交换号进行的。这相当于在道里支行建立了一个子账户,通过道里支行的辖内往来进行票据结算。如此操作,一方面可以隐藏河松街中行的客户账户内容,规避外部监管;另一个副产品是河松街中行的业务量也会被纳入到道里支行的总量中,无形中增加了道里支行的业绩,双方皆大欢喜。

  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10月14日宣布,对河松街支行特大金融诈骗案的相关责任人做出了阶段性处理。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被开除公职,原副行长朱艳华、崔雅翘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职。

  农村信用社主任将农行拉下水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监会)于2005年3月24日发布的一则公告称:从2003年7月2日到2004年6月4日,农业银行包头市汇通支行市府东路分理处、东河支行,包头市达茂旗农村信用社联社所辖部分信用社的人员与社会人员相互串通,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谋取高息。已查明涉案资金累计98笔、金额11498.5万元。

  这起案件的主角正是公告中排在最后的地处偏僻牧区的包头市达茂旗农村信用社联社所辖部分信用社。这起案件中达茂旗共有四家信用社主任落网,达茂旗信用联社正主任和理事长也双双被免职。

  包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一份工作简报显示,2003年7月至2004年5月期间,达茂旗4名原信用社主任涉以高息形式吸纳储金,然后采取不入账或删除电脑记录等手段私自截留,放贷后赚取利差。

  这是一种简单但有效的牟利模式,平时“借鸡生蛋”,用别人的钱放贷牟利,在年末结算时再把钱还回来,一般就没事。即使发现了,也就是“违规操作”,因此在基层信用社中较多存在。

  但是,信用社主任的这一牟利手法怎么会把农行扯进来呢?原来达茂旗信用联社部分人员还使用了另一种更为极端的作案手法——虚开大额定期存单去办理质押贷款或者套取现金。即借用当地诸多私营企业的户头开具大额存单,单子和印章等全部真实,但信用社其实并没有这笔款入帐,接着用这些“假存单”去农行办理质押贷款,随后用所获贷款再放高利贷,赚取其中利息差额后分红,最后再次通过“关系企业”来回过账,以此完成最后的一道“工序”,洗钱。

  另一种方法是,信用社为“关系企业”虚开存单的次日,关系企业以各种经营业务账款的名义将存单上的“资金”,转到一些社会人员在其他银行的账户中去,转账后的第二天再删改电脑记录进行冲账,消灭该笔资金吸入和转出的痕迹。最后,这些社会人员再从账户中提取现金开始放高利贷。

  而这些“关系企业”就成了银监会公告中所说的与信用社人员勾结的社会人员。

  业内人士指出,企业凭着虚开的大额定期存单去办理假质押贷款或套取现金时,银行负责信贷的业务人员一般要去做资产评估,这样极易露出马脚,而且这样长期的、频繁的、大额的质押贷款也极容易引起农行信贷人员的警觉,因此,必须买通银行内部人员进行里应外合。

  “100万在手里每倒一次,就轻轻松松赚两万,结果一些农行支行看着眼馋,居然主动和信用社勾结起来。”农行包头分行的一位人士说。

  但有眼馋的,也就会有眼红的。

  2004年6月份,达茂旗某信用社内部员工抱怨领导“肥水不流外人田”,悄悄向包头市银监局举报,最终引爆了震惊全国的亿元大案。

  对基层一把手疏于监管

  工商银行内控合规部总经理杨娅丽认为,基层银行机构经常发生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情况,内控制度往往在基层机构不能得到真正落实。国有商业银行从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直到储蓄所有多达5级的委托代理链条,导致内控效能递减,对实现有效的内部控制尤其是基层银行提出了巨大的管理难题。

  像高山的问题早在三年前就有人质疑。2002年,河松街支行的企业客户的高管曾对中行黑龙江省分行领导抱怨:“你们的那个支行行长胆子也太大了,竟敢将我们账上的4000万元给划走了,不信你们就查一查!”中行的工作人员下去一查:确有此事!但此时,中行接到了该企业法人代表的电话:“那是我们自己家的事,你们就没有必要查了!”此事就此搁浅。“假如当时继续查下去,可能就不会发生今天的事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金融专家表示。

  观察家指出,在很多时候内控和监管的规章制度上是有章可寻的,但这些规章制度被许多“变通”规则的做法打破了,不少银行渐渐演化出了“领导所说就是规则”的潜规则。

  中国目前的国有商业银行实行的是行长负责制,基层支行的行长拥有很大的权力,不仅信贷业务要支行行长说了算,而且还包括基层支行的财务管理、核算管理、授权管理、人事管理和行政管理,涉及支行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由于监管不到位,加上权力的绝对化,使支行行长成为金融犯罪的高发人群,广东南海74亿元金融诈骗大案,其中就有多位支行行长涉案;山西金融第一大案”的主犯也是支行行长。“支行行长的腐败有可能成为一种制度性的通病”,多位专家指出。

  而农村信用社地处最基层,有着山高皇帝远的特点,加之其设备、流程比较落后,不仅管理人员犯罪率高,且不易察觉,不易调查。

  杨娅丽认为,对于基层银行来说,改善内控环境,强化内控文化建设至关重要。良好的内控文化能够提高全体员工遵章守纪意识,这也是我国当前银行内控建设中非常薄弱的一个环节。只有当管理层和其他工作人员都认为内部控制是银行日常业务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非日常工作的额外负担时,内部控制才最为有效。

  此外,应实施配套的人力资源政策,建立提升内控制度

执行力的激励约束机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要依靠人、尊重人和激励人。一方面能够提高职工的素质,促使员工更好地按照标准贯彻执行内部控制;另一方面还能够激发员工遵章守纪的热情和创造力,弥补内部控制的缺陷,取得良好的内部控制效果。

  而“一项业务一本手册,一个流程一项制度,一个岗位一套规定”的要求能推动各业务部门整合和优化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形成对风险进行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最终,加强内控评价,落实内控问责。内控制度的贯彻落实需要加强内控监督,不仅监督部门要在机制上实行复控,专业部门更需要加强监管。为此,要建立持续的内控评价和

考核机制,将内控评价和考核作为商业银行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设置权重,使考评结果与商业银行的资源配置密切挂起钩来。

  基层银行领导选拔机制值得商榷

  1998年12月高山开始担任分理处主任,半年后新兴分理处的存款业务突然大量增加。年末,东北高速开立帐户,首笔便存入2000万元。此后,黑龙江省辰能风险投资公司、黑龙江省社保局等企业和机构大量存款流入。2004年9月,新兴分理处升级为河松街中行,正式工作人员也增至10人,高山由主任成为行长。

  接近高山的人说,自从中行有了以揽储数额定绩效的政策以后,高山就开始飞黄腾达。因为业绩突出,高曾有机会被提拔为道里支行副行长,但被他拒绝了。因为在河松街支行他的行动更自由。

  揽储能力一直是国内商业银行评价员工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在银行内部,能否升迁、能否获得奖金均与员工吸引的存款数挂钩。业内人士透露,一个人如果能吸引一个企业一个亿的存款,且存期一年以上,银行就可以从中提出18万元奖给相关的人。

  银行之所以如此重视揽储,乃是受其盈利模式影响。据某股份制商业银行下属一支行行长马先生介绍,在我国目前的16家商业银行中,以存贷差方式所赚的利润占总利润的80%以上,其余20%利润才来自中间业务。

  一位“拉存有方”的银行负责人则透露,为了让足够的存款量留存在年中或年末银行的账面上,他们会在银行吸储任务考核的大限临近一两周内宴请各大公司的财务总监,从而获得数笔“凑时点数”。虽然这样的存款只会给银行带来利息的支出,而没有任何利润。

  但并不是每个期末都能够非常顺利地获得这笔“周转资金”,因此,在特别时期,他们还需要一些特殊手段,那就是直接“创造存款”。方法很简单,银行首先给一家合作的企业发放一笔巨额贷款,一旦发放,便变成了企业的相应存款。反映在银行的账面上,就是贷款和存款的同时增加。当然,他们选择的目标企业一定是有资历和背景的大型企业。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凌敏非法开具商业承兑汇票一案,据他本人交代,主要是“因为企业讲明一旦成功收购中诚广场后,会将所有资金存在该行”。

  片面以揽储成绩和业务拓展为绩效评估和个人收益衡量标准,是一种并不完全合理的薪酬与激励制度。像凌敏这样的代理人难以与委托人平等对话改变这种制度,他们由此被推到了以疯狂揽储来最大化个人利益并保障稳定职业生涯的境地,甚至不惜放弃对委托人利益的“忠诚”,与外人联手进行非法勾当。

  因此,业内专家对记者指出,对于我国的银行业来说,央行应考虑给商业银行适度松绑,由“以存定贷”向“以资定贷”转型,相对应,银行绩效考评、干部选拔也应脱离目前以揽存数额定绩效的制度。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worldmetal.cn/ys/show-11743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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