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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系列出口关税实施表

根据国务院决定,自2008年12月1日起,调整征收出口关税(包括暂定关税和特别关税)的产品范围和税率,具体如下:

序号 EX①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简称) 出口税率(%) 暂定税率(%) 特别关税税率(%)
67   26070000 铅矿砂及其精矿 30    
92   26202100 含铅汽油的淤渣及含铅抗震化合物的淤渣   10  
93   26202900 其他主要含铅的矿灰及残渣   10  
348   78011000 未锻轧精炼铅   10  
349   78020000 铅废碎料   10  

注:“ex”表示应税商品范围以“商品名称”描述为准,其余以税号为准。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worldmetal.cn/ys/show-20143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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