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障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公布)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外公布2009年商品归类决定(II)。 钼精矿焙烧炉详见以下:
序号 | 归类决定 | 商品 | 商品名称 | 英文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编号 | 税则号列 | |||||
35 | Z2009-122 | 8417.1 | 钼精矿焙烧炉 | Molybdenum concent rateroaster | 1.用途:焙烧炉是用于将钼精矿焙烧成氧化钼的装置。 2.工作原理:精矿原料在上部炉膛用燃烧器加热,烟气随同第一层炉膛的进料进入下一步炉膛,在引风机的作用下,将烟气从第三层及其下部低层炉膛排出,通过开口门引入氧化/冷却空气,满足多膛炉中部发生加热反应的需氧量,并维持适当的炉膛温度。烟气也从中部炉膛排出,对维持合适的反应温度起到辅助作用。反应后的产品从多膛炉下部第12层排出,由冷却螺旋送去粉碎包装。 3.构成:焙烧炉是一个十二层的多膛炉装置,主要由中轴系统、燃烧和空气进料系统,耐火材料、辅助设备和钢结构外壳构成。 | 该商品进口状态为焙烧炉不完整散件状态。完整地焙烧炉包括中轴系统,燃烧和空气进料系统,耐火材料,辅助设备和钢结构外壳组成。此次进口部分包括价值最大的中轴系统、燃烧和空气进料系统,虽然缺少国内配套的辅助设备以及耐火材料和钢结构外壳,但其已具备完整品的基本特征,根据归类总规则二(一),应将其按照完整的焙烧炉归入税目84.17项下,并根据归类总规则六,将其归入税则号列8417.1000。 |
该批归类决定自6月12日起执行。
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