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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关于下达2011年锑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

吉林市、白山市国土资源局: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1年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函〔2011〕29号)规定,2011年国土资源部下达我省锑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100吨(金属量)。

    为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锑矿资源,结合全省锑矿开发利用现状,经综合平衡,现将全省开采总量控制指标100吨(金属量)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认真遵照执行。

    按照《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查开采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请各地国土资源局尽快与省厅签定《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控制责任书》,并于每季度前5日内向省厅报送上一季度本辖区“锑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报表格式参见国土资年K32表)”。同时,要与锑矿开采企业签订《特定矿种开采矿山开采总量指标控制合同》,明确权利和责任,督促矿山企业建立生产销售台账和原始生产日报等企业管理制度,确保矿山企业按计划有序开采。

    附件:吉林省2011年锑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配表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附件:

吉林省2011年锑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配表
序号 采矿权人 矿山名称 采矿许可证号 锑矿开采控制指标
1 柳河县市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柳河县市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抚松县西林河锑矿 C2200002010113110084692 40(金属量,吨)
2 桦甸市桦树林子乡锑矿 桦甸市桦树林子乡锑矿 2200000710431  30(金属量,吨)
3 桦甸市晓辉锑矿业有限公司幸福锑矿 桦甸市晓辉锑矿业有限 公司幸福锑矿 2200000710437  30(金属量,吨)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worldmetal.cn/ys/show-5315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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