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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锌系列进口关税的通知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7月1日起,对锌系列进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下面。

  特此通知。

序号 EX①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2011年最惠国税率(%) 暂定税率(%)
24   79011110 按重量计含锌量在99.995%及以上的未 锻轧锌 3 1
25   79011190 含锌量不小于99.99%,并小于99.995%的未锻轧锌 3 1
26   79011200 含锌量<99.99%的未锻轧锌 3 1
27   79012000 未锻轧锌合金 3 1
28   79020000 锌废碎料 1.5 1
注①:“ex”表示实施暂定税率的商品以“商品名称”描述为准,其余以税号为准。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worldmetal.cn/ys/show-54523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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