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2012年关税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
序号 | EX① | 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2012年最惠国税率(%) | 2012年暂定税率(%) |
93 | 28049090 | 其他硒 | 5.5 | 0 | |
注① “ex”表示实施暂定税率的商品以“商品名称”描述为准,其余以税号为准。 | |||||
② 不含棉花等关税配额产品的进口暂定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