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2012年关税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出口商品税率表
序号 | EX① | 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简称) | 出口税率(%) | 2012年暂定税率(%) | 2012年特别出口税率(%) |
102 | 28253010 | 五氧化二钒 | 5 | |||
230 | 72029290 | 其他钒铁 | 20 | |||
注 ① “ex”表示应税商品范围以“商品名称”描述为准,其余以税号为准。 | ||||||
② 出口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是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予以扣除。有关税率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 ||||||
③ 表中有特别出口税率的商品,出口的适用税率为:暂定税率+特别出口税率。 |
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
序号 | EX① | 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2012年最惠国税率(%) | 2012年暂定税率(%) |
62 | ex | 26190000 | 冶炼钢铁产生的熔渣、浮渣、氧化皮及 其他废料,五氧化二钒含量大于25% | 4 | 2 |
63 | ex | 26209990 | 含其他金属及化合物的矿灰及残渣,五氧化二钒含量大于25% | 4 | 2 |
407 | ex | 81129220 | 未锻轧、废碎料或粉末状的钒氮合金 | 3 | 0 |
409 | ex | 81129920 | 其他钒氮合金 | 3 | 0 |
注① “ex”表示实施暂定税率的商品以“商品名称”描述为准,其余以税号为准。 | |||||
② 不含棉花等关税配额产品的进口暂定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