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开采总量控制矿种指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44号)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3年钨矿锑矿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2〕142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3年钨矿锑矿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100号),国土资源部2013年分两期共下达我省钨精矿(三氧化钨65%)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1200吨(其中第一批600吨),锑矿金属量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300吨(其中第一批200吨)。
现将我省2013年钨矿、锑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一、分配给安徽省绩溪钨业有限公司钨精矿指标250吨(含第一批50吨)、青阳县鼎胜矿业发展有限公司钨精矿指标950吨(含第一批550吨)。
二、休宁县里广山锑矿等4个锑矿开采企业因正在实施技改,未正式投产,300吨锑矿金属量指标暂不分解,视开采企业具体情况适时下达。
公告期三天。
2013年9月23日